因父亲未给买婚房,儿子将其诉至法庭

便民百事 教育百事通 10018
近日无锡,小陈向父亲老陈提出,希望父亲能出资为他购买一套婚房,老陈承诺出资。回家后,老陈盘算了一下,自己其实拿不出这么多钱,便和儿子表示不再出资。小陈与他吵得不可开交,派出所民警调解后,老陈写了一份书面协议,承诺出资购房款100万元。后来,老陈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,且多次推脱,小陈便将其诉至法庭。法院经审理认为,老陈父子签署的协议实为赠与合同,老陈依法享有任意撤销权。最终,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小陈的诉讼请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