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造谣言、辱骂他人......城固公布5起整治网络谣言案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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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近期,公安部网安局部署开展为期100天的网络谣言打击整治行动,依法打击网络谣言,全力净化网络环境。

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安排部署,城固县公安局迅速查处了一批网络造谣传谣案件,清理了一批网络谣言信息,有力净化了全县网络社会环境。现对5起近期查办的网络谣言和有害信息警示案例予以公布。 

1、苟某编造谣言案 2023年4月,洋县湑水镇网民苟某为吸引眼球,编造“城固大事件,突发刑事案件”的谣言信息,在抖音发布并进行炒作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,扰乱网络公共秩序。经城固县公安局调查,苟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。目前,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苟某处以行政处罚,责令其对谣言信息予以删除。

 2、李某扬言危害人身安全案 2023年5月,城固县莲花办事处网民李某为寻求刺激,在QQ群内扬言要实施危害他人安全行为,引起关注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经城固县公安局调查,李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。目前,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。

 3、向某辱骂他人案 2023年5月,城固县五堵镇网民向某因交通违法行为被查,拍摄交警执法视频并配文字,辱骂执勤交警,通过抖音发布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经城固县公安局调查,向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。目前,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向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。 

4、王某诽谤他人案 2023年6月,城固县文川镇网民王某编造文川一村干部贪污“改厕款”,进行辱骂,通过抖音发布,造成恶劣社会影响。经城固县公安局调查,王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。目前,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。 

5、覃某编造险情案  2023年7月,城固县桔园镇网民覃某将网上汛情灾情截图后加工,配以汉中某地重大灾情文字,通过抖音发布谣言信息,扰乱社会公共秩序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经城固县公安局调查,覃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。目前,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覃某处以行政处罚。

警方提醒

在全民自媒体时代,一些网络虚假信息炮制者用热点事件博取关注,吸引流量,网络谣言已经成为扰乱网络公共秩序的突出问题,编造、故意传播网络谣言的违法行为,轻则会被警告、罚款、行政拘留,重则将承担刑事责任。 “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”,请广大网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自觉规范个人网上言行,共同构建文明有序的清朗网络空间。